若取自体实 何人能遮回 余者亦如是 是故我无过
这是六十六颂。“若取自体实”,要是水真有自体的话,“何人能遮回”,它要是真的,你就根本没法否定它。“余者亦如是,是故我无过”,道理就是这样的,有过失吗?
长行说,“若鹿爱中取水体实。何人能回。”水要是真的,就没人能够否定了。“若有自体则不可回。”只要是有自体的,都没法否定。“如火热水湿空无障碍。”就象火是热的,水是湿的,空是无障碍的,这能够遮除吗?根本没有办法遮除!
注意这个“空无障碍”,现在是龙树在给小乘讨论,所以这个“空”,它就是无障碍的意思。
“见此得回。如是取自体空。”咱们给读成“见此得回‘如是得自体空’”。意思就是说,对于鹿爱这例子,咱们应该说这水的自体就是空的,根本就没有这回事儿。这一句实际上是对前头鹿爱的例子给结束了。
“如是如是。”就是这样的道理,“余法中义应如是知。”其它的也得这样理解。“如是等如取无实。”就是这样,我们说其实诸法根本都没有自体。
在鹿爱喻里头,这水,是没有自体的,那么,咱们面前的桌子、茶杯,其实和鹿爱的水是一样的,都是“无体法”[1]这个集合里头的元素。咱们都熟悉《金刚经》里头的“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”,这是一样的,有为法和梦幻泡影是同一个集合里头的元素。有人把“如梦幻泡影”的“如”解释成“象”,不对的,这是一定要搞清楚的,是“是”!就象在桃子、苹果这个层次才有差别的,佛教是在水果这个层次,根本就没有桃子、苹果的差别,没有桌子、梦的差别!
“余五亦尔。”在第十四颂那儿,说出了取、所取、能取,以及遮、所遮、能遮,总共是六法,刚才讨论的是水,我们佛教是要遮除鹿爱的水的,它就是所遮,除了所遮,还有取、所取、能取,以及遮、能遮五法。要是把鹿爱的水当成所取,则还有取、能取,以及遮、能遮、所遮五法。现在就是说其他五法,实际上也是一样的,全没有自体!
“若汝说彼六法是有。如是得言一切诸法皆不空者。义不相应。”按小乘的说法,六法都有,这就成一切法不空了,这不对啊~~
[1]这个“无体法”,当时这么说了,其实不如说成“遍计执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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